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在(2020)豫0203执734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53825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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