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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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0万元的冻结。 二、解除杨连峰位于西平县柏城镇东花园住宅小区1号楼1-03号<房产证号豫(2020)西平县不动产权第0009638号>房产一套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