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4360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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