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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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濮阳市华辰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挂靠在濮阳市华辰物流有限公司的豫豫J×××**豫豫JB6**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查封至南关停车场并由该停车场负责看管,查封期限二年,查封价值10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移、使用或买卖,否则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