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仪征市艺彩空间教育咨询中心签订的艺彩空间课程购买合同。 二、被告仪征市艺彩空间教育咨询中心(经营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课时费489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仪征市艺彩空间教育咨询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