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临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作出的临防缴决字(2020)第02号《临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责令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决定书》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人临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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