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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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依职权终结(2019)豫0726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本院可以随时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