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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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0.75万元及利息(以10.7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履行时扣除已付利息41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50元,减半收取1225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234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19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