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729执457号

移送执行人:长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住***。

被执行人:***,男,1976年3月生,住***。

被执行人***因犯容留卖淫罪被我院作出(2019)黔2729刑初71号刑事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在法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未履行缴纳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于2021年4月2日依法移送执行。

本院受理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缴纳罚金5000元。2021年5月10日,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0元进行扣划并缴入贵州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至此,法律文书确定的***罚金刑已执行完毕。本院(2021)黔2729执45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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