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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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108000元并支付利息22259元(利息已经计算至2019年1月14日,之后的利息自2019年1月15日计算至付清时止,其中20000元的年利率为24%,88000元的年利率为18%)。 如被告未在上述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人民币5750元,由原告***负担1000元,被告***负担4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