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108000元并支付利息22259元(利息已经计算至2019年1月14日,之后的利息自2019年1月15日计算至付清时止,其中20000元的年利率为24%,88000元的年利率为18%)。

如被告未在上述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人民币5750元,由原告***负担1000元,被告***负担4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04
发布日期 2021-05-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