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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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立即解除原告***与被告安徽云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日签订的《小瓶你好-区县独家合作协议》; 二、被告安徽云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加盟费和电瓶押金2115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合计2125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91元,由原告***负担91元,被告安徽云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