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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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195元及利息(利息以欠付货款3195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