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60元并支付利息(以1,860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5-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