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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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坐落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路(××××5号楼)×××的住房一套[房屋产权证号为湘(2019)怀化市不动产权第00××××8号,查封期限:自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 案件申请费1628元,由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