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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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京N2××××、京N2××××的汽车各一辆,共计两辆;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变卖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 需要续行查封财产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