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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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缴违法所得 |
法院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05执1329号 申请执行人:季华魁;被执行人:王启龙,安丹丹,马俊玲,王培 申请执行人季华魁与被执行人王启龙、安丹丹、马俊玲、王培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依据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5刑初295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15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