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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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8)川1402民初391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袁亮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偿还的借款义务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