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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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新力电池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新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1395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9-20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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