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1-05-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豫1727民初1955号

原告:***,男,1980年10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听,河南安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6年3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款5267元。事实与理由:原告给被告干活后尚欠5267元工资一直未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偿还原告***工资款5267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1500元,剩余3767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完。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待执行时一并履行)。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王志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梁丰

裁判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5-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