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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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冀0804执恢33号 申请执行人邹鹏杰与被执行人张稳、盛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案款交给本院,本院现已将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缴纳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