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冀0804执恢33号

申请执行人邹鹏杰与被执行人张稳、盛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案款交给本院,本院现已将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缴纳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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