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希尔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新疆希尔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840239.4元; 二、被告新疆希尔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损失252072元; 三、被告***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受理费8450元,由原告***负担1135元,被告新疆希尔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3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