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罗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屋等财产信息,并对其价值50000元的财产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案件申请费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如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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