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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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案件执行 |
法院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辽0921执690号 申请执行人,许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阜蒙县老河土乡西老河土村谢家街**号。 被执行人,刘士友,男,1972年7月**日生,汉族,农民,地址,阜蒙县老河土乡西老河土村谢家街**号。 本院执行的许杰与刘士友物权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恢复执行,经执行,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付岩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秦川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