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被执行人***在本院(2018)辽14执244号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身份。

二、中止对***名下帕萨特小型车(号码号码:辽P×××××)一辆、BRZ小型车(号牌号码:辽P×××××)的执行。

三、中止对葫芦岛市龙港区马小街22-11号楼1单元201室房屋的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