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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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昭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给付原告***投资款、分红款、违约金共计人民币23,500元。 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80元,减半收取1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