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长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长江消防(集团)公司
广州苏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111强清2号

申请人:广州苏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林榆,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文茹,江苏泓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南京长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华夏。

申请人广州苏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京长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已审查终结。

准许申请人广州苏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强制清算申请。

审判长俞昌盛

审判员张海霞

审判员张维超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徐乔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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