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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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7604执恢6号 ***、***: 申请执行人:***,男,1**88年12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75,000.00元并负担申请执行费1,025.00元,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