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823执55号

申请人:羊杰才让,青海省共和县人,现住天峻县。

被执行人:才让尖木措,青海省天峻县人。

申请人羊杰才让与被执行人才让尖木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50元,其中,本金650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羊杰才让。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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