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05执1138号 赵萍、张宝智、罗梅芳、罗安国、青海誉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赵萍、张宝智、罗梅芳与被执行人罗安国、青海誉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8054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从被执行人青海誉城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扣划386151元(含执行费5608)元,本院已转付申请执行人赵萍380543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