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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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1630元;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6元、公告费1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