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自贡东方水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明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四川明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60250元银行存款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2
发布日期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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