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工控艺术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被告江西工控艺术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西工控艺术店铺转让三方协议》已于2020年10月5日解除; 二、确认原告***与被告***、被告江西工控艺术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西工控艺术店铺转让三方协议》已于2020年10月5日解除;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62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