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工控艺术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被告江西工控艺术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西工控艺术店铺转让三方协议》已于2020年10月5日解除;

二、确认原告***与被告***、被告江西工控艺术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西工控艺术店铺转让三方协议》已于2020年10月5日解除;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62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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