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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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津滨补决字[2020]002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执行内容为:强制被执行人董浩搬迁,并拆除被征收房屋滨海新区新河五车地6号(权证编号:房地证津字第107031029797号)。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