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津滨补决字[2020]002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执行内容为:强制被执行人董浩搬迁,并拆除被征收房屋滨海新区新河五车地6号(权证编号:房地证津字第107031029797号)。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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