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最早刊印的一期《文史纵横》以不小于该刊一般正文字体字号刊登声明,阐明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对《刘永福所撰广州家庙楹联探疑》的修改、署名及发表的情况(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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