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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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利息(2019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按年利率24%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部分,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