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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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13809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朱军华、刘丽云、吕其惠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公告费900元,均由上诉人***、朱军华、刘丽云、吕其惠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