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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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2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6元,减半收取178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