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129执恢138号

申请执行人陈生/被执行人刘佳、唐明、王**:

本院执行的陈生依据延寿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5日作出的(2019)黑0129民初2034号民事判决书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作出的(2019)黑01民终1039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刘佳、唐明、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刘佳、唐明、王**给付欠款12300元、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元和交纳本案申请执行费。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陈生与被执行人刘佳、唐明、王**自行达成“被执行人刘佳、唐明、王**于2020年12月13日给付申请人欠款228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给付欠款10074元(含案件受理费54元),相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申请人自愿放弃”的和解协议。现被执行人刘佳、唐明、王**已按协议履行给付申请人欠款12300元、案件受理费54元并交纳本案申请执行费85元。至此,申请执行人陈生向本院申请执行刘佳、唐明、王**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5-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