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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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11民初20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永州市金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永州市金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永州市金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