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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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不得执行济源市北街瀚兴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源市北海大道星湖湾小区26号楼东单元13层西户的房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70元,由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院(2020)豫08执异298号执行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