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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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2月22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2021年1月31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8万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5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936元,由原告***负担1336元,由被告***负担2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