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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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1执恢13号 柏秋、雷浩: 柏秋与雷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70149.65元。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雷浩自行将执行款1450000.00元汇入法院专案账户,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剩余案款、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本院已于2020年3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柏秋。至此,柏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哈仲裁字第686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院印) 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