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剩余房款36万元。

二、被告***于收到上述房款后五日内配合原告***办理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副食巷福泽苑小区6幢4单元40701室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并于过户当日向原告交付该房屋。

本案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承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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