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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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剩余房款36万元。 二、被告***于收到上述房款后五日内配合原告***办理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副食巷福泽苑小区6幢4单元40701室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并于过户当日向原告交付该房屋。 本案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承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