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2020)湘0124民初6348号民事判决; 二、限***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借款人民币24,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98元,合计1,197元,由***承担958元,由***承担23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