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一万七千零四十七元七角六分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银行财产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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