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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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舞钢市蓝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位于舞钢市朱兰康乐小区2号院2号楼西单元1楼东户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舞钢市蓝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