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舞钢市蓝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位于舞钢市朱兰康乐小区2号院2号楼西单元1楼东户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舞钢市蓝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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