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物分割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苏0830民初2940号民事判决;

二、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苏0830民初1169号案件已经到位的赔偿款610000元,在扣除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30846.25元医疗费后,余款579153.75元由上诉人***、***享有311224.75元,由被上诉人***、***享有267929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495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900元,由上诉人***、***负担8000元,由被上诉人***、***承担1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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