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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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将岳阳康民医院资质证件及公章归还给原告岳阳康民医院有限公司; 二、被告***自行拆除其在托管经营期间购置的反射仪器。 上述义务,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