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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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81执925号 曾金军: 关于被执行人曾金军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执行。根据已生效的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2020)湘0381刑初330号刑事判决书的确认,被执行人曾金军应缴纳罚金5万元。 在本院执行过程中,依法提取了被执行人曾金军所有的缴纳在本院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5万元至本院执行案款专户。现本案确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谢武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陈师 |
裁判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