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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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7月3日达成的《关于江中组***与***因山体垮塌影响两家住房安全的调解意见》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关于江中组***与***因山体垮塌影响两家住房安全的调解意见》第五条的约定浆砌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双香村江中组到角(小地名)以原自然大沟为界大沟以外***的地段;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0元,减半收取4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