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7月3日达成的《关于江中组***与***因山体垮塌影响两家住房安全的调解意见》有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关于江中组***与***因山体垮塌影响两家住房安全的调解意见》第五条的约定浆砌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双香村江中组到角(小地名)以原自然大沟为界大沟以外***的地段;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0元,减半收取4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5-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